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3张2寸红底双人照;
3、当事人有一方是外省的,需要出具当事人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4、婚检证明(自愿)5、离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是判决书;丧偶者需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
条件:
1、当事人至少有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辖区(本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国人员、华侨、外国人结婚登记到省民政厅办理);
2、当事人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自愿结婚,并共同亲自到场登记;
6、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7、当事人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须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1、当事人有效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要一致;军人结婚登记应提交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和《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居民身份证》);
2、近期同版三张大二寸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照片(少数民族是否免冠,从其习俗)。程序:当事人出示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审查——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当事人宣读《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予以登记(发证)。
一、重庆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1)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2)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3)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各一份是一张;意思是说,结婚证复印一张;户口本复印一张;身份证复印一张。 在法律上原件属于原始证据,也是直接证据,其证明力是最高的,而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是非原始证据。原件也可能被篡改,但可以被鉴定出来,如原件真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而扫描件即使鉴定真实,仍不能直接作为证据来使用。《最高人民法院的证据规则》第六十九条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作为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怀孕需要办理以下几个证件:
第一有的没有结婚就怀孕了,首先是要办理结婚证的。
第二结婚证办理后需要到计划生育服务部门办理准生证。
第三怀孕前三个月需要到准备分娩的医院建档办理母子保健手册。
第四如果是职工医保需要到单位缴纳生育保险,城镇居民需要先缴纳医保后才可以报销。这些证件都是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的,而且所需的证件都是原件办理。
怀孕要去办理准生证,需要准备双方结婚证,双方户口本,以及男方所在户籍证明,还有一张一寸照片,照片就要当初办理结婚证时,剩下的证件照片就可以了。如果怀孕了,一定要及时办理准生证,因为这个等办理孩子出生证明的时候,以及给孩子上户口的时候,都要用到的。
一、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办理婚迁户口手续需要的证件 1、产权证及复印件 2、结婚证及复印件 3、2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办理婚迁户口手续的流程 一般办理婚迁户口手续为: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