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中专毕业假证签劳动合同被录用,可能因欺诈被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合同无效。 劳动者在求职中使用假证件被录用,事后被用人单位察觉的,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者欺诈,己方违背真实意愿订立合同主张合同无效,并可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 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可以
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提供,这里说明一下常见的身份证复印件会用到什么地方:公司员工档案、集团公司总部备案、社保理赔和费用报销、劳动合同备案、厂区安保登记、薪金卡、社会保障卡、公积金联名卡等,所以建议要9张,当然如果公司档案实行无纸化办公,1张也可以。
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前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2、新入职员工原则上都需购买社保,愿意购买的员工须附上购买社保确认书,本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名;如因个人原因申请暂不购买社保的,须附上只购买中保意外险申请书,本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名;购买社保确认书及购买中保申请书(请到人力资源部何桂屏处领取样表);
3、个人体检表(镇级以上医院)或健康证,两者均为3个月内有效,也可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医院体检;
4、一寸红底照片4张;
5、中专以上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上岗证及专业技术岗位职能等级证等复印件各1份,同时上交相
关证件原件,人力资源部核查后退回本人;
6、农业银行卡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本人签名确认,并填上有效的手机号码;
7、其他。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介绍信,非应届生需提交原单位出示的离职证明。
8、本地户籍员工因需要办理《就业失业手册》,因此需另外提交以下资料:小一寸红底相片2张;
户口本复印件(户主与本人当页)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由人力资源部在为员工办理完毕入职手续后
统一到劳动管理所办理《就业失业手册》。
(备注: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生只能先签订实习协议进入实习期,取得毕业证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正式进入试用期,原实习协议于签订劳动合同后作废。
对于所属的企业来说如果求职者的个人资料没有带全,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就不会进行录用,所以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工作态度问题,只有这样才会使得自己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除此以外就是自己对于工作的积极性。
没毕业证不可以转正。
没有拿到毕业证就证明你目前还是学生,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还不具备劳动合同法的员工主体资格,公司签的实习协议是正确的,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你目前的状况不适用,就算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无效。
1、一方面,公司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员工要求来约束你,同时,你也不能享受劳动合同法的相关保护。不过实习协议也是对双方权利义务作了相应约定,签劳动合同不是目的,如果你得到公司认可了,等到拿到毕业证也一样能签正式劳动合同。
2、再说,你只要认真实习了,对你以后的工作有帮助,现在你要考虑的是如何将你实习期间工作做得很好。
3、非学历证书非学历毕业证书是相对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而言的.非学历毕业证书不能当学历证明,但仍可以作除学历以外的其他证明之用.如中专或大专的非学历毕业证书。
证明你具有中专毕业或大专毕业的同一级别的学历,具有大体相同的文化和知识水平,能胜任一般中专和大专毕业生所从事的工作等等.
扩展资料: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全国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试行办法》,毕业证书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包括实践环节、毕业综合考核、毕业论文答辩)考试及格的应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到所在地、市自学考试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考试机关”)申办理毕业手续。
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的应考者,须持本省考试管理中心开具的收到考籍档案证明信。申办本科毕业手续的应考者,还须持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并一同在复印件上签名,盖上地、市考试机关公章,以便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使用。
符合免考课程条件的应考者,在申办毕业手续时,还须向地、市考试机关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相应的成绩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经地、市考试机关经办人审验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地、市考试机关公章,以便省上审查毕业手续中使用。
第二条应考者申办毕业手续的时间,为每年上半年六月中旬,下半年十二月中旬(指长线考试各专业)。省考试管理中心在七月或元月上旬只对地、市考试机关报送的毕业生材料进行复查,审定办理毕业证书。一般不直接为应考者办理毕业证书。
第三条各地、市考试机关对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应考者准考证和全部课程合格证,依据专业考试计划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登记造册,发给《毕业生登记和签定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