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证丢失必须登报,目的是为学生安全考虑,防止他人拾获后冒用学生的身份,而学生却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登报就是为了免责声明。
学校补办学生证也需要登报挂失,做登报声明时,最好选择学校所在地方便买到的地级市报纸。在网上可以直接进行登报声明,登报声明做好后,你就可以去买报纸,记住要留报纸封面和有你登报声明的那...
必须的。
丢失学生证者,申请补发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1、不慎丢失学生证,应及时向学校办公室报失、登记;
2、对丢失学生证者,须登报声明该证作废,要求补发时,应填写“学生证补发申请表”并经班主任签署意见,学校办公室审核、盖章后报学生处,办理登记手续,缴纳登报费。
3、从登报之日起须有一个月考察时间,确无找回可能时给予补发。
4、考察期间如找回,可与学生处联系撤回申请。补发的学生证需缴纳成本费和手续费。
1、首先,在公司注册所在地或公章遗失发生地的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出具公章遗失证明,也就是报警回执。
2、公章丢失需在省市级报纸刊登遗失声明; 刊登格式为:遗失声明xxxx公司不慎将公司公章,说明是财务章还是人名章,遗失。特此声明作废。
3、到公安机关备案,遗失申请重新刻制的,还需出示已生效的登报申明文件。
4、治安管理科审批通过,核发公章的《刻章许可证》。
5、到具有合法刻章资格的单位刻制印章。
6、与开户行联系更换新的印签,公司应出具公函,填写更换印鉴申请书,由开户行办理印鉴更换手续。
1、目前只能到原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书”和“学历证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业证书丢失后,应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并向毕业学校申请补办,写出书面材料,写清自己的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以及所学专业、年龄、性别和现工作单位等。
3、业学校对其情况核查无误后,将其材料和录取审批表材料一同报省教育主管部门申办学历证明书。
印章丢失后,为防止印章被别人捡到后冒用,需登报遗失申明作废,再重新补刻。印章丢失后,不用上报,只需在登报遗失声明作废后,用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到刻章店重新补刻新的印章,就可以了。印章刻制后,属于经营者自己管理,丢失责任由自己承者,无需上报。因此,印章丢失后,可以不用上报,重新补刻。